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外经贸厅关于组团参加2007年“中国品牌出口商品美国展”的招展通知

江苏省外经贸厅关于组团参加2007年“中国品牌出口商品美国展”的招展通知
(苏外经贸贸传[2007]74号)


各市外经贸局、各大型外经贸企业集团、省各有关公司:

  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加强自主品牌建设精神,加大对自主品牌商品的宣传和推介力度,树立我优秀企业和产品形象,加强与北美地区企业间交流,促进与北美地区经贸关系的发展,商务部定于2007年8月12日-16日在美国拉斯维加斯消费品展期间举办第四届“中国品牌出口商品美国展”(以下简称“美国展”)。

  目前,“美国展”筹展工作已经开展,我厅负责我省组团参展工作。为及时做好参展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展览会名称

  中国品牌出口商品美国展CHINA BRAND SHOW

  二、 展览会时间及地点

  2007年8月12日(周日)-16日(周四),展期5天。

  美国拉斯维加斯会展中心Las Vegas Convention Center

  三、 展览会规模

  展览会总面积约3000平方米,约150个标准摊位,全部实行特装。

  四、 组展形式

  “美国展”由商务部主办,通用国际广告展览公司承办。我厅统一组团参展。

  五、 参展企业范围

  商务部、省(市)“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名牌出口商品”品牌企业以及拟申报商务部、省(市)“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名牌出口商品”品牌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展。

  六、 展品范围

  参展展品以纺织服装、家电电子及轻工消费品为主。展品类别参考如下:

  (一)纺织服装:面料、西服/礼服、休闲服、防寒服、皮衣、家用纺织品、针织品、内衣、服饰等;

  (二)家电电子:家电、小家电、数码产品、通讯产品、日用电子产品等;

  (三)轻工消费品:礼品、装饰品、玩具、文具、箱包、鞋、陶瓷、玻璃器皿、家用工具、家居用品、卫浴洁具、家具、钟表、乐器、体育用品、化妆品等。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