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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


  (四)采购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集中采购项目,经同级政府授权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自行采购。

  四、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采购等相关法规政策,大力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全面规范地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自主创新产品、进口产品和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的采购政策,强制、优先购买国货。

  五、各采购单位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情况将作为财政监督、审计检查和行政监察的重要内容。有关职能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政府采购制度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2010年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2.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
  2010年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目录编号及项目名称            门槛价

  A:货物类

  A01 一般设备

  A0101 电器设备

  A010101 电视机           总额10万元

  A010102 电冰箱           总额10万元

  A010103 洗衣机           总额10万元

  A010104 吸尘器           总额10万元

  A010105 摄影、摄像器材       总额10万元

  A010106 空气调节设备        总额10万元

  A0102 办公自动化设备

  A010201 台式计算机         协议供货

  A010202 笔记本电脑         协议供货

  A010203 打印机           协议供货

  A010204 复印机           协议供货

  A010205 投影仪           协议供货

  A010206 扫描仪           协议供货

  A010207 速印机           总额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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