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转发科技部关于07-08年度科技进步考核结果和先进个人通知
(沪科[2009]第58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
根据科技部《关于2007-2008年度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结果的通知》(国科发农〔2009〕670号)和《关于表彰2007-2008年度全国县(市)科技进步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国科发农〔2009〕671号),转发涉及我市的内容如下:
1.浦东新区、徐汇区、闵行区、杨浦区、长宁区、闸北区、静安区、青浦区、卢湾区、普陀区、松江区、宝山区、虹口区、黄浦区、奉贤区通过2007-2008年度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
2.浦东新区、徐汇区、闵行区、杨浦区、长宁区、闸北区、静安区被确定为2007-2008年度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县(市);
3.上海市科委被确定为2007-2008年度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优秀组织单位;
4.浦东新区吴信宝、刘正义、林本初,徐汇区茅明贵、陈寅、吕晓慧,闵行区孙潮、蔡小庆、孙金康,杨浦区陈安杰、唐海东、程国光,长宁区薛潮、卞百平、龚明,闸北区方惠萍、周平、胡建民,静安区龚德庆、张仁良、严俊瑛被授予2007-2008年度全国县(市)科技进步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