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外经贸厅关于加强输欧纺织品证书内部管理的重要提醒

江苏省外经贸厅关于加强输欧纺织品证书内部管理的重要提醒


各有关企业:

  近日,我省部分输欧纺织品企业已被暂停证书申领资格,导致出口业务无法开展。为规范领证秩序,减少企业停签概率,保证出口业务正常进行,特提醒如下:

  一、请密切关注本企业证书申领系统预警记录,仔细核查中英文证书报关、清关情况。如发现异常,请及时提供书面说明传真至省许可证事务中心(联系电话025-57710281,传真025-57710264)。

  二、加强内部管理,严禁同一批货物多次申领输欧盟纺织品出口许可证件;

  三、谨慎提交标注“涉及空运”申请书。一旦标注,证书将无法做任何更改,且将被系统严密跟踪;

  四、对于未履行报关手续的邮寄货物,建议提交标注“已在中国海关清关”申请书,并确保进口商在证书有效期内用英文证履行清关手续。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