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外经贸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塔吉克斯坦贸易和投资展览会”的通知
(苏外经贸贸传[2008]78号)
各有关市外经贸局、各有关省级外贸企业(集团):
为增进中国-塔吉克斯坦两国间相互了解,深化双边经贸合作,配合胡锦涛主席今年8月访塔并出席在塔首都杜尚别举行的上海合作元首峰会,商务部拟于2008年7月29日-8月1日在杜尚别举办“中国-塔吉克斯坦贸易和投资展览会”。
本次展会为塔国独立以来我国在该国首次举办的政府大型展会,受到塔国总统及政府的高度重视。商务部欧洲司于2月13日下达招展通知,要求有关省市外经贸主管部门从政治认识高度积极配合。3月19日欧洲司专门致函我厅,要求我厅予以配合支持,加大工作力度。我厅于2月21日转发了商务部欧洲司的有关招展通知。
中亚五国是我省对外贸易的新兴市场,进一步推动我省企业开拓中亚及其周边国家市场,有助于我省市场多元化进程。为此,我厅将组团随商务部参加本次展会(展期随团),现将有关组展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会基本情况
(一)名称:中国-塔吉克斯坦贸易和投资展览会
(二)时间:2008年7月29-8月1日
(三)地点:塔吉克斯坦共和国 杜尚别市
(四)规模:2000平米,100个展位
(五)展品:家电产品、汽车及汽车配件、电子通讯设备、计算机及周边设备、建筑机械设备、建材、茶叶及茶类产品、旅行、运动及户外用品、纺织品、礼品、工艺品及室内饰品、玩具、文具及办公用品等
(六)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七)承办:华鑫国际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八)协办:有关省市区外经贸主管部门
二、费用标准
鉴于本次展会为非商业性质,因塔国国情特殊,展会人员成本费用较高。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的参展成本,提高企业参展积极性,我厅将对我省参展企业提供补助,对展位费、注册费、运杂费、展品税、报名费等提供全额补助,并对参展人员费提供部分补助
三、要求
根据展会要求及展品范围,经研究,初步拟定参展企业名单。请各有关市外经贸局和省级外经贸集团企业从政治认识高度重视本次展会,认真组织企业参展,其他有条件和实力的企业也可报名参展,并于4月25日前将参展企业报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