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畜产品生产基地选址科学,位于相对集中、封闭的养殖区域内,区域布局符合标准化养殖场(区)要求,有污水排放、粪便堆放及无害化处理设施,疫病防控措施健全,防疫用药规范。
(四)农产品质量监测
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三次蔬菜质量例行监测,对1000个水产品样品进行抽检,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体系,探索建立质量监测结果发布制度,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农业标准制定推广与农产品质量监测。由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畜牧办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在此基础上,各市可根据全省农业标准制定和质量监测总体方案,结合各地实际需要,积极开展地方农业标准制定推广,进一步扩大农产品质量监测范围。
(二)农产品质量认证奖励。根据各市2006年12月1日至2007年10月31日期间新获得的农产品质量认证数量,省里将农产品质量认证奖励资金切块下达各市(详见附件1)。各市要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认证奖励条件和《山东省优势农产品竞争力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奖励标准,从符合条件的认证产品中择优安排。同一产品获多种质量认证的,按最高级别安排,不得重复奖励。奖励资金使用情况和产品认证奖励名单要于2007年12月30日前报省有关农口主管部门和省财政厅备案(详见附件2、3)。
(三)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奖励。由各市农口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联合申报,济南、潍坊、烟台、济宁、临沂、德州、菏泽每市限报3个,其它市每市限报2个,其中种植业标准化生产基地不少于1个。省里将组织人员对各市上报基地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奖励基地。已获得2005、2006年优势农产品竞争力提升计划资金奖励和2007年省外贸发展基金扶持的项目此次不再申报。各市申报材料和申报表(详见附件4)请于12月10日前分别报送省有关农口主管部门(有关业务处室和财务处)、省财政厅各1份,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07年农产品质量认证奖励资金控制额度分配表(略)
2、2007年农产品质量认证奖励备案汇总表(略)
3、2007年农产品质量认证奖励备案表(略)
4、2007年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奖励申报表(略)
省农业厅财务处 戚永刚 0531-82352861
省海洋与渔业厅财务处 徐广凯 0531-86969982
省畜牧办财务处 董洁 0531-87198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