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进畜牧业政策性保险,促进动物防疫工作,有利于降低养殖风险,促进畜牧业规模养殖、科学养殖、标准养殖,推动畜牧业逐渐从传统散养向标准化养殖转变,提高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水平。
(二)推进畜牧业政策性保险,促进动物防疫工作,是促进畜牧业发展等措施的重要一环,是落实国家扶持畜牧政策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构建新型畜牧产业保障体系,建立畜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进农民增收、农村和谐稳定。
(三)推进畜牧业政策性保险,促进动物防疫工作,有利于畜牧部门加强防灾防疫管理,有利于防疫新技术新手段的推广应用,进一步提高防疫效率。
二、进一步提高保险业服务畜牧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各财产保险公司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各财产保险公司要按照中央有关文件要求和省里的统一部署,积极做好畜禽承保、查勘、理赔服务,建立健全保险报案登记、现场查勘、赔案理算和案卷管理等制度。要严格承保条件,督促养殖户搞好防疫,提高免疫保护率。
(二)各财产保险公司要主动加强与畜牧部门的有效合作。充分发挥畜牧部门在疫情防控、宣传动员养殖户参保和损失评估方面的专业优势,最大限度地降低畜禽死亡率。配合县乡畜牧兽医机构完善信息采集手段,建立资源共享的信息平台。
(三)山东保监局将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各展业公司的行为,监督展业公司积极做好承保、理赔服务,确保被保险人及时、足额的获得赔付,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利益。
三、加强疫情防控,降低畜禽疫病发生率和死亡率
各级畜牧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防疫防灾工作体系,加大疫情监测,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是严格免疫制度,对保险畜禽按照严格的免疫程序、使用合格疫苗进行免疫,统一建立免疫档案,统一佩戴标识,统一免疫证管理,做到应保畜禽标识佩戴率达到100%。
二是严格检疫制度,防止疫情侵入。参保农户需要外购仔猪、奶牛,要经严格检疫后方可引进。
三是推行科学饲养与消毒制度化,全面推行消毒制度,最大限度切断疫病传播途径,把可能发生的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同时,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供辖区内防疫、免疫接种预防情况等相关信息,协助保险公司对生猪进行承保前的鉴定、免疫标识查验工作,对生猪保险防疫、疾病治疗、理赔查勘定损工作给予必要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