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交通局(委),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现将《浙江省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代章)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龚治,电话:0571-87820225)
浙江省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浙江省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一、实施依据
(一)《
关于开展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调整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7〕385号)。
(二)《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规则》(JTG A03-2007)。
(三)国家高速公路网里程桩号传递方案(交公路发(2008)157号)。
(四)《浙江省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规则》。
(五)《国家高速公路网相关标志更换工作实施技术指南》。
(六)《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
二、实施内容
(一)完成所有已通车(2010年7月底前通车)国家和省级高速公路沿线命名标志、指路标志、里程牌的规范设置和更换。
(二)调整启用三位数普通省道编号。
(三)调整普通公路、城市道路指向高速公路的指路标志信息。
三、实施原则
(一)统一设计、分项实施
为确保全省高速公路网标志信息调整后统一规范,由省交通运输厅统一委托省交通设计院对已通车高速公路标志进行统一设计。根据设计方案,分项目由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二)突出重点、注重衔接
全省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调整工作,以高速公路网调整为重点,同时完善普通公路、城市道路指向高速公路的指路标志,做到高速公路网与普通公路网和城市公路标志的有机衔接。
(三)以人为本、简单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