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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近期四起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通报


  (四)切实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交通执法机构要强化驻站管理,驻站人员要加强现场监管,及时抽查客运站行李包危险品检查、车辆例检、出站门检工作的情况,并做好抽查记录,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客运站加强安检措施,配备安检设备,严格按照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项目及要求进行逐项例检,特别是要认真检查轮胎花纹深度,对因客运站缺检、漏检造成隐患车辆出站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对尚不具备例检条件的发车点,客运经营者必须督促驾驶员做好发车前的例行检查和违禁“三品”的查验工作。

  (五)切实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全市各级运管机构要督促客运企业对驾驶员进行一次专题安全警示教育和技术培训,剖析典型事故案例,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各种路况条件下的应对能力。道路客运企业要了解驾驶员的休息生活情况,关注驾驶员的行车行为。对安全意识不强、操作技术较差、定期维护制度执行不好、擅自改变行驶线路、超载超速违法记录多以及发生过重大事故的驾驶员,运管机构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责任追究措施,对经过再培训仍然达不到要求的,要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其从业资格。

  (六)切实加强重点路段的安全管理。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加强大中桥梁、隧道、弯道、坡道、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摸底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隐患未整改消除前,要设置足够的交通警示标志,安排专门力量,加强路面巡查和疏导,从严查处客运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七)切实加强灾害天气预警预报工作。公路养护管理部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气象部门要紧密联系和配合,及时收集气象信息,准确掌握路况和道路管理情况。要制订应对重大冰雪灾害的道路清障组织预案,备齐备足应对物资、装备,确保一旦出现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处置。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冬季班线运行的安全监管措施,在天气条件恶劣、道路结冰等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情况下,要及时发布交通中断和绕行信息,客运站要及时停止发班,出现极端恶劣天气,影响车辆安全运行的,坚决不予发车。客运站要严把发班时间关,严禁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在三级及以下山区道路通行。要督促客运企业通知客运车辆暂停运行或绕道运行,同时将封路和绕道信息通报有关单位,保障客运车辆运行安全。

  三、统筹兼顾,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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