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近期四起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通报
(渝办发〔2009〕373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09年12月29日,合川区一辆货用三轮车搭载11人行驶到该区太和镇三王店路段时发生侧翻,造成5人死亡、6人受伤。同日,涪陵区一辆长安面包车搭载4人行驶到该区新汇镇玉泉村一组时翻于50米高的崖下,造成3人当场死亡、1人受伤。目前,两起事故的原因正在调查中。
2009年12月15日,重庆三峡运输总公司驾驶员刘模忠驾驶渝AF1268号大客车(核载49人,实载49人),从湖北汉口新华路车站驶往万州,行至湖北利川团堡金龟小学路段时,车辆撞击行道树后翻于公路边沟,造成车上4名乘客当场死亡,6名乘客轻伤。据初步调查,事故原因是驾驶员刘模忠驾驶车辆弯道超速,操作不当所致。2009年12月18日,湖北荆州先行运输集团驾驶员鄢盛军驾驶鄂D04820号卧铺客车从重庆汽车站出发开往荆州,当行至318国道湖北省长阳县贺家坪镇附近下坡冰雪路段时,由于处置不当,车辆冲下山谷,造成车上7名乘客当场死亡、19名乘客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这4起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在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两会”)即将召开的重要时期,影响十分恶劣,教训非常深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09〕28号)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为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做好“两节”、“两会”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两节”、“两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两节”、“两会”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织领导体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稳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过问,亲自研究,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周密谋划,推动落实;其他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生产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两节”、“两会”期间,全市各级各部门领导尤其是“一把手”要亲自带队,深入基层单位、县乡道路及重点路段,针对薄弱环节和安全漏洞,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消除道路交通安全源头隐患,杜绝重特大道路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