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舟山市金塘港区物流园区为省交通重点扶持物流基地的批复
舟山市交委:
《舟山市交通委关于要求将金塘港区物流园区列入省级交通综合物流基地的请示》(舟交〔2009〕198号)悉。根据厅《关于开展浙江省交通重点扶持物流基地和物流龙头企业评定的通知》(浙交〔2008〕249号)精神,我厅委托省运管局于2009年12月9日组织专家对舟山市金塘港区物流园区进行了评估,认为金塘港区物流园区符合省交通重点扶持物流基地认定条件,同意将其列为省交通重点扶持物流基地。
此复。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江永贝,电话:0571-85260233)
附件:
舟山市金塘港区物流园区评估会议纪要
根据《关于开展浙江省交通重点扶持物流基地和物流龙头企业评定的通知》(浙交〔2008〕249号),经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同意,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于2009年12月9日在舟山市定海区组织召开了“舟山市金塘港区物流园区”评估会。参加会议的领导和专家踏勘了现场,听取了园区建设领导小组的介绍,并进行了深入讨论。专家组认为,申报材料符合文件规定要求。评估意见如下:
一、园区建设基本情况
园区所在的金塘岛位于环杭州湾南缘海域,舟山群岛西南部,处于甬江和钱塘江交汇处。既是舟山连接大陆的要冲,也是环杭州湾区域建设大型深水港的战略要地。金塘岛东邻册子岛,间隔册子水道;西南为金塘水道,与镇海、北仑隔港相望,为定海至宁波主要水道;北连灰鳖洋,为北往上海、青岛,南达温台、闽粤之必经航道。
以舟山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现代化、国际化集装箱物流岛”定位为前提,以金塘岛可利用空间资源为基础,金塘物流产业空间发展格局分为南部物流核心功能区和北部物流拓展功能区,全岛规划物流空间总用地需求14.64平方公里左右。
(一)南部物流核心功能区
南部物流核心功能区包括大浦口及木岙港区后方,总开发面积约985公顷。南部地区是国际集装箱物流主要拓展区,充分发挥靠近干线港区的优势,承担国际中转和国际贸易等职能。
南部物流核心功能区包括八个子片区:保税物流园区、国际物流辅助区、港口辅助作业区、出口加工区、危险品仓储区、铁路集装箱区、海关查验区和综合管理服务区。
(二)北部物流拓展功能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