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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拥军优属工作的通知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拥军优属工作的通知
(潮府〔2009〕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2010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巩固和发展我市军政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大好局面,根据省政府《关于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粤府明电[2009]5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的拥军优属工作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拥军优属工作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和文化教育设施,大力宣传我国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宣传人民军队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精神风貌和威武之师、文明之师、胜利之师的良好形象,宣传驻潮部队拥政爱民的先进事迹;大力宣扬我市在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中所取得的成果,宣扬拥军模范单位、模范个人和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的典型事迹;大力宣传残疾军人、烈军属、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为国防事业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所作的积极贡献,为深入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广大优抚对象继续发扬光荣传统,克服困难,顾全大局,维护社会稳定。
  二、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慰问活动,密切军政军民关系
  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采用多种形式开展拥军优属慰问活动。走访慰问驻潮部队,看望驻军医院伤病员,慰问军休所的离退休老干部和光荣院、优抚医院的休养员,走访烈军属、残疾军人、红军老战士和老复员军人,关心他们的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组织举办多种形式的军政军民座谈会、联欢会、茶话会等,与驻军和优抚对象共度新春佳节。各部门、各行业要积极开展学习人民解放军、热爱人民解放军活动,为部队和优抚对象做好事、办实事,增强军政军民团结。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积极与驻军开展结对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进一步扩大双拥工作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三、积极为驻军提供服务和保障,促进部队现代化建设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需要,大力配合驻地部队开展战备值勤、训练演习和科学实验,主动帮助提供场地、道路、水电、通讯、食宿等保障,协助做好群众损失赔偿工作。要积极帮助驻军解决训练演习、征地、营区环境整治等工作、生活中碰到的实际困难。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开展科技拥军、文化拥军、智力拥军、法律拥军活动,充分运用社会科技、教育、信息等资源,多形式、多渠道帮助部队培养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促进部队战斗力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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