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局机关厉行节约有关工作的通知
(赣安监管办字〔2009〕283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部署,省局机关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事业的精神,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节约节支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成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切实抓好节约节支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增强节俭节约意识
全局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弘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树立主人翁意识,自觉遵守机关节约制度,自觉节约各项开支,力戒大手大脚,力戒铺张浪费。要认真学习领会《
会计法》、《
预算法》等国家财经法规精神和《省局财务管理办法》等财务制度的规定,在各种经济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省局的财务管理制度,增强法规和制度意识。
二、 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节约车辆运行费用
1、所有公务用车按《省局机关车辆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后勤中心进行集中管理。
2、公车不能接送处长(主任)上下班,干部不能开公车。驾驶员在非出车期间(每日夜晚、休息日、节假日)必须在指定停车点停放车辆。
3、所有公车故障维修,必须报经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评估论证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在指定维修单位维修。凡未经审批擅自维修的,要予以当事人严肃处理。
4、所有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严禁违章驾驶。凡是违章被处罚的,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三、 进一步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节约会议费用
1、按照《省局工作规则》的要求,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一般每年召开1次,视情况可在年中召开工作座谈会。全省性专业工作会议原则上每个专业口每年不超过1次;阶段性业务工作会议尽可能采用视频会议召开。在昌召开会议,南昌地区代表原则上不安排用餐。
2、各类会议要贯彻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减少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模,压减参会人员,提倡开短会、开小会;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