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培训经费
1、国内培训经费:⑴预计8000元/人(包括课时费、场租费、教材费等),由省、市律师协会承担;⑵食宿费由参训律师个人承担。
2、 国外培训经费:由省财政支付。
六、有关要求
1、各地接此通知后,要及时进行传达动员,认真做好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
2、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外经贸主管部门要加强联系,相互配合,建立专业人才库,完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当地国际贸易摩擦案件的有关信息和进展情况,共同为培训人员提供平台,充分发挥专业人才优势,为我省外向型经济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
附件:1、江苏省第二期涉外律师高级人才培训班报名表
2、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表
二OO八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1:
江苏省第二期涉外律师高级人才培训班报名表
姓 名
|
| 性 别
|
| 照
片
|
出生年月
|
| 党 派
|
|
单 位
|
| 学 历
|
|
身份证号
|
|
执业时间: 年 月
| 英语水平
|
| 毕业学校
|
|
律师资格证号
|
| 单位电话
|
|
律师执业证号
|
| 手机号
|
|
律师执业简历:
|
学习、培训情况:
|
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有无违规违纪,有无当事人投诉,调查处理情况):
|
市司法局意见:
|
省司法厅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