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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江苏省第二期涉外律师高级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


  五、培训经费

  1、国内培训经费:⑴预计8000元/人(包括课时费、场租费、教材费等),由省、市律师协会承担;⑵食宿费由参训律师个人承担。

  2、  国外培训经费:由省财政支付。

  六、有关要求

  1、各地接此通知后,要及时进行传达动员,认真做好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

  2、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外经贸主管部门要加强联系,相互配合,建立专业人才库,完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当地国际贸易摩擦案件的有关信息和进展情况,共同为培训人员提供平台,充分发挥专业人才优势,为我省外向型经济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

  附件:1、江苏省第二期涉外律师高级人才培训班报名表

  2、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表

二OO八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1:
  江苏省第二期涉外律师高级人才培训班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党  派

单  位

学  历

身份证号

执业时间:  年  月

英语水平

毕业学校

律师资格证号

单位电话

律师执业证号

手机号

律师执业简历:

学习、培训情况:

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有无违规违纪,有无当事人投诉,调查处理情况):

市司法局意见:

省司法厅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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