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促进行业协会商会价格自律的意见

  (四)积极推行和逐步建立行业价格道德约束机制与行业价格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促进会员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建立行业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引导会员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推动行业价格诚信建设,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总结、推广价格管理先进经验。
  三、开展服务,维护行业的合法价格权益
  行业协会商会应以服务为宗旨,切实维护行业的合法价格权益。
  (一)积极开展价格信息服务。行业协会商会应积极开展与本行业相关商品和服务的市场价格监测,发布市场信息,测算行业平均成本水平,对商品供求和价格等信息进行统计、分析或预测,向会员和社会提供针对性强、时效性快、真实准确的价格信息,为企业调整经营策略,优化产品结构和提高经济效益发挥积极作用。
  (二)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行业协会商会应充分发挥熟悉本行业产品成本和市场行情的优势,当好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参谋”和“助手”,积极反映行业价格问题和诉求,并针对行业产品价格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或突发性的价格异动情况,及时提出对策措施或建议,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价格政策提供详实可靠的依据。
  (三)切实加强价格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行业协会商会应根据本行业的产品、市场及其价格特点,加强对本行业会员单位和企业物价员的价格法规政策、价格理论知识、价格管理制度、定价策略和方法等的学习培训和教育,提高企业价格管理、经营管理水平。
  四、密切合作,共同维护良好的价格秩序
  积极推进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与行业协会商会的有关合作,构建长期稳定的沟通平台和协调机制。行业协会商会应在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开展价格自律,切实规范本行业企业的价格行为,配合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大力支持和保护行业协会商会依法开展价格自律,维护行业合法权益。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涉及行业发展的重大价格政策或规范性文件,应当征求有关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和建议。
  五、加强自身建设,规范行业价格行为
  行业协会商会应不断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的建设,以身作则,做价格自律的模范,引导和带动企业自觉规范价格行为,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行业协会商会不得有下列价格行为: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