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揭阳市继续试行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有关问题的复函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揭阳市继续试行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有关问题的复函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粤价函〔2009〕1111号)


揭阳市人民政府: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你市继续试行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同意揭阳市继续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年、次票收费标准仍按省物价局粤价函〔2007〕662号规定执行,试行期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