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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召开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浙江省引进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会的函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召开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浙江省引进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会的函
(浙安监管危化函〔2009〕190号)


各有关单位:
  受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危化项目委字[2009]005号)浙江省引进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委托,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总局令第8号)等规定,经研究,定于2010年1月6日在宁波召开浙江省引进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安排
  6日下午参观建设项目现场,7日审查会。
  与会人员6号下午14时前报到,集中出发到现场。
  二、会议地点:宁波市北仑区老板娘新光大酒店(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789号),联系电话:0574-86856666,酒店联系人:屠文玉 13616594509。
  三、与会单位:宁波市安全监管局,宁波市北仑区安全监管局,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该项目设立安全评价单位、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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