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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土资源信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重点办好中央和省、市领导批办,中央和省、市联席会议以及上级机关交办的案件。

  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清查处理今年以来发生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项目建设中未批先建、批少用多、补偿不到位的问题;集中解决好农村存在的“以租代征”、乱批滥建问题;规范并解决好农村宅基地问题。

  四、方法步骤

  (一)排查梳理阶段(9月1日至9月8日)。针对整治的重点,将排查出的重点信访问题交各市区、开发区和工业新区(以下简称各市区)处理。各市区、开发区和工业新区在解决市政府交办信访问题的同时,要对本辖区国土资源信访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镇不漏村,村不漏户,不留死角,摸清底子。要逐案分析研究,制定措施,按照反映问题、案件类别、包案领导、承办人员、承办时限等事项建立明细台账。特别是对信访老户、缠访户、闹访户、集体访和尚未解决的重信重访问题,要建立专门台账。排查台账于9月8日前上报市专项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9日至10月8日)。各市区根据交办情况和排查梳理的结果,集中时间进行办理,全部落实领导包案“四包”责任制(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解决化解、包息诉罢访)。承办单位和包案领导要深入分析案情,找准问题症结,研究解决方案,落实化解措施,在规定的时限内达到案结事了、息信罢访。

  (三)督查验收阶段(10月9日至10月20日)。各市区对辖区专项行动所有案件的处理情况负总责,对审查合格的,报市专项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销号,其中省交办案件由市专项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省专项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销号。市专项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验收组,对各市区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办验收。对专项行动工作不认真、处理信访工作不到位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跟踪督办落实。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21日至10月25日)。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创新措施,不断提高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2009年10月25日前,各市区将工作总结报市专项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国土资源信访工作是全市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既要保障经济较快发展,又要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充分认识搞好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克服困难,务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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