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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全省兽药监管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全省兽药监管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鲁牧药字〔2008〕1号)


各市畜牧兽医局:
  现将2008年12月11日我局在青岛召开的全省兽药监管工作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全省兽药监管工作会议纪要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全省兽药监管工作会议纪要

  2008年12月11日,我局在青岛召开了全省兽药监管工作会议,会议由医政药政处鲍霞处长主持,17个市畜牧兽医局负责同志汇报交流了2008年各市的兽药监管工作情况和2009年工作打算,省兽药质量检验所高迎春所长参加了会议,省畜牧兽医局刘炳谭副局长作了重要讲话。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总结了全省兽药监管工作典型经验和做法
  对兽药生产企业实施监管制度,是我省的创举。通过对兽药生产企业的全程监管检查,监督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实现规范管理,这对于提升我省兽药行业发展水平,提高产品质量,保障畜产品安全,是一件事半功倍的事情。实行监管制度,既是执法检查行为,也是行政管理职能,是畜牧业全过程监管的重要一环,是预防兽药违法案件,帮助企业提高素质、解决问题的需要;是提高兽药产品质量、保障畜产品质量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需要;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和谐社会的需要,是我省兽药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自实施兽药监管制度两年以来,各地作了大量工作,绝大多数地方的监管工作是成功的,是行之有效的。我省兽药质量状况一天比一天好、一年比一年好。2008年以来未发生重大违法案件。在监管工作中,取得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
  (一)细化监管工作,提高监管能力。各市将企业的原料库和化验记录作为兽药监督员检查、核对的重点,将产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是否修改作为监管成效的评价标准。烟台市提出,监督员要牢固树立“不监管就是失职,不认真监管就是没尽职,监管不到位就是不称职”的工作理念。
  (二)实行兽药监督管理例会、约谈制度。淄博、莱芜等市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及时传达兽药管理政策、文件,通报监管问题,帮助企业分析解决问题,听取企业意见,加强企业间交流和监督,促进监管工作的规范化。济南市对企业负责人实行约谈制度,告诫谈话,督促企业自勉、自律,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实现标本兼治。
  (三)监管制度逐步深化。兽药监管工作不仅对兽药生产企业实施全程监管,而且深入到兽药经营、使用环节。烟台、潍坊、菏泽等市为确保畜产品质量、控制药物残留事件,对进入市场的兽药企业和产品坚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控制非法企业和质量问题突出的企业产品,每年编印成册下发,方便基层查询。同时,监管人员还深入到经营、使用企业指导安全用药、规范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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