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太仓港港口开发区石化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苏环管〔2008〕58号)
太仓港港口开发区管委会:
你委报批的《太仓港港口开发区石化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技术评估意见、苏州市环保局、太仓市环保局预审意见均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太仓港港口开发区石化区紧靠长江,位置敏感,且浏家港街道办事处(原茜泾镇区)及新港花苑被石化区包围,污染事故及扰民纠纷的隐患很大,规划极不合理,因此我厅不同意位于茜泾镇南侧的四区规划为石化区,该区域的开发建设须另行规划并开展环评,且不得再规划建设化工、石化等大气污染严重、事故风险大的项目。另外,根据省政府对太仓港的发展定位,石化区一、二、三区须以港口物流为主导产业,适当发展基本无污染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02)中的日用化学产品制造业,严格限制发展其它类型的生产型化工企业,区内现有的其它类型生产型化工企业须制定计划逐步萎缩,退出石化区。太仓港港口开发区石化区在认真落实上述要求的前提下,基本具有环境可行性,本批复及报告书可作为石化区规划建设和开展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之一。
二、原则同意苏州市环保局和太仓市环保局的预审意见。你委须认真落实报告书及预审意见提出的环保要求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进一步完善石化区总体规划,并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明确石化区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石化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实现区域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石化区开发建设须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按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指导园区的开发建设,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并按ISO14000标准体系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将石化区建成生态型工业园区。鼓励与扶持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选择清洁原辅材料和先进工艺、副产品与能源梯级利用,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提倡与推行节水措施,积极探索中水回用途径,并加快区内中水回用管网的建设。
2、优化区内产业结构,严格入区项目准入门槛
调整规划后的石化区引进项目须严格对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和规定的要求,以港口物流为主导产业,适当发展日用化学产品制造项目,禁止引进其它类型的化工项目、含有喷涂、表面处理的项目以及电路板、水泥、印染、印花、造纸项目,区内现有非日用化学品制造类的生产型化工企业须制定计划逐步萎缩,退出石化区。入区项目还须采用国内外先进水平的生产工艺、设备并配套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资源利用率、水重复利用率及污染治理措施均须达到清洁生产国内和国外先进水平,杜绝高污染、高风险和高投入、低产出的项目入区,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