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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回顾性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回顾性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苏环管〔2008〕196号)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你委报送的《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回顾性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技术评估意见、南通市环保局的预审意见(通环管〔2008〕46号)均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自开发区成立以来,你委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强化开发区环境管理,注重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并重,主要工作包括:一是认真执行开发区产业定位;二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善,目前已实现全区污水集中处理、集中供热,区内建有危废处置场所;三是入区企业较好地执行了“环评”及“三同时”制度;四是完善了环境管理机构设置,成立了南通市环保局开发区环保分局,区内企业配备了专职或兼职的环境管理人员;五是开发区拆迁居民安置状况良好,已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点均已拆迁完毕;六是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制定了一系列的风险管理措施,从技术、工艺、管理等方面落实开发区内企业风险防范措施;七是获得了ISO14000国家示范区称号。

  二、对照区域环评批复要求以及开发区的实际发展情况,开发区仍存在以下环境问题:

  (一)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目前已基本接近满负荷运行,进水水质有超标现象,尾水排放口距下游洪港水厂取水口3.5km,对饮用水源地安全存在一定风险。

  (二)区内企业未设置清下水监控池,“清污分流”不彻底;部分企业未按要求建设废水事故池,未安装在线监测仪器;区内东星皮革公司、三林合板公司、舒雅床上用品公司、华盛化工/大华洋仍使用燃煤锅炉或燃煤导热油炉;美亚热电厂烟尘浓度超标较为频繁,尼达威斯供热有限公司尚未按要求完成烟气除尘脱硫改造;南通市清源工业废物综合处理厂的飞灰、灰渣都贮存在厂内,暂未落实去向;个别企业未及时完成“三同时”验收。

  (三)区内各监测点TSP、PM10、HCL有不同程度超标,内河水体受客水影响污染较重。

  (四)区内有较多居民点,分布较为散乱,难以满足化工企业风险防范要求。

  (五)绿化覆盖率与规划要求尚有一定差距。

  三、对照存在问题,你委须按照如下要求认真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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