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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镇江经济开发区丁卯片区和大港片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合理规划开发区布局

  按报告书提出的用地调整方案进一步优化园区用地布局规划。各园区边界及圌山、横山风景区周围设置足够宽度的空间防护过渡带,开发区各污水处理厂应设足够宽度的卫生防护距离。国际化工园临近谏壁镇一侧不得布设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化工园内及周边5km范围不得新设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3、加快开发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开发区应实施集中供热,加快区域集中供热管网建设。禁止新入区企业自建燃煤锅炉,禁止使用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入区企业生产废气须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并严格控制和减少各类废气无组织排放。生产工艺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应标准。

  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中水回用”的要求规划建设区内截污管网和中水回用管网,完善排水系统。加快现有污水处理厂扩建及规划新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并科学规划、合理论证其规模和排放去向。污水处理厂尾水应尽可能用于绿化、地面冲洗和道路喷洒等,以减少区域新鲜水的用量。开发区实行污水集中处理,污水未接管的区内现有企业如具备接管条件应立即接管处理,封闭停用原污水排口。区内各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B标准(扩建、新建污水处理厂执行一级A标准)。

  开发区应建立统一的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鼓励工业固体废物在区内综合利用。区内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要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18597-2001),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处置依托镇江新宇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4、加强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建设

  针对区域存在的环境问题,开发区应加强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重点落实污染源综合整治方案,改善区域环境质量。落实报告书中关于绿化隔离带、沿河沿路绿化带、生态防护林带、公共绿地等绿地系统建设规划,建成具有较强生态净化功能和污染监测指示功能的绿化系统。各园区边界应布置不少于40米的绿化防护带。工业区与居住区等敏感目标之间应设置足够宽度的绿化隔离带。

  5、落实事故风险的防范和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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