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合理规划开发区二期布局
落实报告书提出二期总体规划调整方案,进一步优化用地布局规划并严格按照布局规划进行建设,加强开发区内部的功能划分,避免项目间的相互影响。区内外布局应统筹考虑,将规划中的淮河路以南、纬五路以北的居民区域,调整至嫩江路以南、淮海路以西地块,用地性质变更为工业用地;保留嫩江路以北、淮海路以西居住用地。
区内现有村民居住点应根据开发进度适时搬迁至区外。重视对开发区内外居住区等敏感目标的保护,废气排放量大的、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项目应尽可能远离居住区,敏感目标附近区域所有新建、技改、扩建项目在环评阶段应充分征求附近居民意见,不得建设有噪声扰民和废气污染的企业,并设置足够宽度的空间防护隔离带。
4、加快开发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开发区二期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应结合一期建设的实际情况统筹考虑。
区内实施集中供热,由拟建的淮安华鹏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做为供热源,并加快区内供热管网建设,确保对入区企业实施集中供热。新入区企业不得自建任何类型的燃煤锅炉;开发区实现集中供热后,区内现有各企业自建燃煤小锅炉应立即停用并拆除。确因生产工艺要求需用特定供(加)热设施时,须燃用天然气、低硫燃料油或电等清洁能源。生产工艺过程中有组织排放废气须经处理达标排放,并须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
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中水回用”的要求加快淮阴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及其截污管网的建设,完善排水系统,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确保区内所有生产、生活废(污)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区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在规划建设过程中要落实“中水”利用项目,清下水应尽可能用作绿化、地面冲洗、道路喷洒等,以减少开发区的用排水量。进区企业不得设置任何污水排放口。
开发区不设置固体废物处置场所,但应建立统一的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鼓励工业固体废物在区内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统一送清浦区危险固废处理中心处理;生活垃圾由淮阴区环卫部门负责收集并运至淮阴区左庄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区内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要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5、加强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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