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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103家国家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三、考核结果

  通过对国家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的综合评分,97家企业中,66家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占68%;29家为完成等级,占29.9%;2家为基本完成等级,占2.1%;没有未完成等级企业。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0年是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决战之年。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力求在转方式、调结构上取得新突破,切实打好节能降耗攻坚战,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

  (一)严格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鲁政发〔2008〕55号)要求,省政府对超额完成和完成2008年节能目标任务的95家企业予以通报表彰,希望这些企业进一步提高对节能工作的认识,强化措施,加大投入,推进各项节能工作取得新进展。对103家企业中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考核结果交同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作为对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认真开展2009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自查,全面分析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抓好整改。做好2010年节能目标任务分解,明确工作重点,采取切实措施,为实现全省“十一五”节能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二)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严格禁止建设淘汰类、限制类和产能过剩的高耗能项目;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动传统产业升级;完善淘汰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加速淘汰落后产能。二是加大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鼓励和支持企业节能技术改造,以钢铁、电力、化工、建材等高耗能行业为重点,加快节能技术产业化步伐;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节能降耗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节能降耗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三是提高企业节能管理水平。落实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定期调度重点用能企业能耗状况;扩大企业能效水平对标试点范围,强化目标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进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推动企业建立责权明确、遵守法规、控制有效、技术进步、持续改进的节能工作新机制。四是加大节能执法监察力度。开展节能评估审查制度落实情况执法检查,探索建立有效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的长效机制,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开展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检查,严肃查处超限额用能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强制性国家标准,深入开展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及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加强节能计量基础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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