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区项目必须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并配套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资源利用率、水重复利用率等应达到相应行业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未通过环保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3、合理规划开发区布局,优化功能分区
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统筹考虑区内外布局,各功能区之间应设置一定宽度的防护隔离带。针对报告书提出的规划方案调整建议,进一步优化总体布局及区内功能分区,特别应重视对区内外居住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的保护。采取必要措施避免项目之间、区内外不同功能区之间的相互影响,居住区等敏感目标周边不得建设有噪声扰民和废气污染的企业。邻近敏感目标的入区项目应优化选址方案,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确保不污染扰民。制定科学的搬迁方案,做好居民搬迁安置工作。
4、完善开发区环保基础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完善并加快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截流管网及热电厂供热管网等配套环保基础建设,为项目入区提供有利条件。区内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中水回用”的要求规划建设,区内所有工业及生活废污水必须达接管要求后全部接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厂运行1年内,及时进行运行情况及其尾水对锡北运河等水体影响的回顾性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确定后期扩建计划。规划并落实“中水”回用的基础设施及途径,清下水、污水处理厂尾水应尽可能用作绿化、地面冲洗、道路喷洒等,以减少开发区的用排水量。
入区企业由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和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集中供热,不得新建燃煤锅炉。企业确因工艺需要建设的加热设备须使用天然气、低硫燃料油或电等清洁能源。入区企业生产工艺废气须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并严格控制各类废气无组织排放。
开发区应建立统一的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危险废物须纳入无锡市危废处置系统统一管理,鼓励工业固体废物在区内综合利用。区内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须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5、加强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改善环境质量
针对区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加强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以开发区建设为契机,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调整。污染物超标排放企业应限期整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企业必须责令其停止生产或关闭;搬迁、关停不符合开发区产业定位的工业企业;淘汰并拆除供热范围内无特殊工艺要求的燃煤供(加)热设施;积极落实水利建设工程与生态修复工程,开展河道疏浚和环境整治工作;开发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同步实施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截污工程,提高开发区各类废(污)水截污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