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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做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工作。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做好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各项服务工作。要增设专门的服务窗口,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优质服务。要加快社会保障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步伐,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要依托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受理辖区内的个体经济组织及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申报等业务。
  (四)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按照“网络化”、“网格化”执法的要求,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配合社会保险扩面参保工作,通过日常巡查、举报专查、专项检查和劳动保障年检等方式,对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缴费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拒不参加社会保险,或者隐瞒、虚报工资总额、职工人数的,依法从重处罚。对拒不参保的单位,企业法人代表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向人大、政协汇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
  以“参加社会保险,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集中一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扩面征缴集中宣传活动。充分运用报纸、电台、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宣传媒体,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到企业和职工中,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广泛地宣传社会保险法规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氛围,不断提高全社会对社会保险工作的认知程度,迅速掀起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热潮。各级财政部门要对社会保险宣传和实施媒体信息披露给予经费支持。
  (二)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
  为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市政府建立社会保险扩面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中小企业局、中国人民银行长治市中心支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广电总台、长治日报社等18个部门及单位组成。副市长尚宪芳任总召集人,市政府副秘书长宋建庭、市劳动保障局局长陈皎任召集人。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劳动保障局局长陈皎兼任。
  联席会议统一协调指导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并不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和安排部署。根据年度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参保计划和工作重点,定期对各地及有关部门履行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因工作措施不力,不履行职责,工作进展缓慢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要进行通报。
  (三)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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