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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实施步骤
  1、摸底调查阶段。2008年7月底前完成我市涉农科技人员现状、农村对科技特派员需求情况的摸底调查工作,建立我市科技人才现状及基层需求情况数据库。适时召开供需洽谈会,签定供需意向书,根据各县(市、区)需求计划、科技人员报名情况及供需双方协商意见,确定全市第一批科技特派员人选。
  2、宣传发动阶段。2008年8月,召开全市实施科技特派员创新工程动员会,就贯彻落实《长治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工程实施方案》作具体安排部署。同时,对第一批下派的科技特派员进行培训并颁发证书。
  3、对接下派阶段。8月到9月,各县(市)区确定2-3个试点,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供需双方接洽协商,确定服务内容和方式,签定服务协议。由市科特办签发聘任书后,科技特派员到对口乡镇、村和农业企业,具体开展服务活动。签定的服务协议由县(市、区)科技特派员办公室,统一报市科特办备案。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为加强对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领导与管理,成立由市委、市政府领导及组织、人事、财政、科技及农口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科技特派员创新工程”领导组(领导组名单附后),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工作人员从领导组组成部门抽调,具体负责“科技特派员创新工程”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
  县级“科技特派员创新工程”工作领导组负责制订本辖区实行“科技特派员创新工程”的实施方案、工作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总结和推广工作经验;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负责组织对科技特派员选派、培训、考核、奖惩工作;负责驻点的选择,协助解决科技特派员在工作、生活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向上级领导组报告工作进展和重大事项;督促、检查、指导本辖区“科技特派员创新工程”领导组办公室的工作。
  2、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科技特派员工作的良好氛围。科技特派员下派到基层工作后,各级新闻媒体要及时跟踪报道,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以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这项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
  3、强化管理。由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和考核细则,将科技特派员创新工程纳入规范化管理。各县(市、区)的各乡(镇)、办事处对特派员实施动态管理,并为特派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科技特派员下派期满后,由领导组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优秀者,将给予表彰奖励,如本人自愿,可续聘继续下派;如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特派员资格。
  附:长治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工程工作领导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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