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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政办发[2008]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长治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长治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发挥科技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带动作用,根据国家科技部、人事部《关于开展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借鉴先进省、市的经验,结合我市的特点,决定在全市开展科技特派员创新工程。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建设目标,通过选派科技特派员下基层服务,解决我市农村科技力量不足,科技服务缺位的状况,进一步加快农业成果转化步伐,提高科技在农村的贡献率,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和应用先进农业技术的能力,培养一批乡土人才和新型劳动者,为农村经济发展增强后劲和活力。
  二、主要任务
  开展政策宣传,作好规划;开展农技术承包活动;发挥好科技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开展科农合作,组建利益共同体;开展农业星火培训工作;搞好农村科技信息服务;积极组织形成农产品营销网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选派方式
  1、遴选。科技特派员的选派要坚持市场和行政选派相结合。主要来源:行政事业单位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在编人员;承担农村技术承包项目的人员;大学生村官;科技“110”工作人员、农村科技能手和星火带头人;国家、兄弟省市和本省(市)的农大、农科院所等法人单位和个人。
  2、派驻方向。科技特派员派驻的重点是农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重点农业产业龙头基地;急需科技服务的乡(镇)、办事处;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种植、养殖、加工大户所在村。
  3、选派条件。热爱科技特派员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身体健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对农业产业开发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一定的科技实际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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