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推广常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做法的通知
(苏环控〔2006〕29号)
各省辖市环保局:
自去年全省水处理污泥处置利用工作现场会以来,各级环保部门在污泥处置利用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常州市在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处理处置技术和运作模式上在全省率先迈出了一步,基本解决了主城区的污泥处置问题。
常州市主城区现有5座污水处理厂,实际污水处理量为20万吨/日,产生脱水污泥250吨/日左右。常州市利用常州广源热电有限公司现有3台75蒸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对主城区5座污水处理厂每天产生的脱水污泥进行全量焚烧。经监测,焚烧排放烟气中的二恶英、氮氧化物、硫化物以及铅、镉、汞等指标,均优于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运作模式是:由热电厂和排水管理处合作,经常州市建设局、常州市经贸委、常州市环保局鉴证,签订无固定期限的长期合同,热电厂负责投资污泥焚烧设备,并负责污泥焚烧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工作,排水管理处负责将污泥运到电厂,并按合同支付污泥焚烧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