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证监局关于上报上市公司收购兼并与资产重组等相关材料的通知
(青证监发[2007]62号)
辖区各上市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要求,我局拟于近期对辖区各上市公司上市以来有关并购重组事项进行调研,为做好本次调研工作,现请各上市公司提供以下材料: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各上市公司收购人应至少提供如下材料:公司名称、股份公司成立日期、主营业务、股票发行情况、收购前公司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净资产、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情况;截止2006年底上述数据及并购重组以来的历年变动情况;公司股本结构情况(股本按国家股、境内、外法人股、境内、外自然人股、流通A、H、B股等划分)。
(二)目标公司概况。
各上市公司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目标公司主营业务、行业发展情况;收购、重组前及2006年底公司总资产、净资产、每股收益情况;收购、重组前及2006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情况;收入及利润较以前年度增长情况(请提供相关目标公司收购前及2006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06年底公司股本情况(同收购人有关要求)。
二、相关背景及方案
(一)收购兼并与资产重组的背景及原因。
请各上市公司详细列明收购兼并与资产重组时的背景、原因,所要达到的目标及对上市公司持续发展的影响。
(二)收购兼并与资产重组方案。
1.方案基本情况。
2.收购兼并与资产重组的价格确定原则及依据。
3.收购兼并与资产重组的时间及生效条件(请提供收购兼并与资产重组协议复印件)。
4.收购兼并与资产重组过户情况,未完成过户手续的原因。
三、收购兼并或资产重组中所涉及的主要问题
(一)收购兼并与资产重组完成后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二)实际利润与盈利预测产生差异的原因。
(三)收购兼并与资产重组中遇到的困难、发生的法律障碍与风险,以及由此对上市公司产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