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证监局关于同意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西路证券营业部开业的批复
(青证监发[2008]23号)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青岛香港西路证券营业部开业验收的请示》(光证字[2008]5号)收悉。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派出机构有关证券机构类行政许可事项审核工作指引》及有关规定,经现场验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西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香港西路营业部”)开业。
二、对纪晓军(身份证号码:370205700924552)的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资格无异议,同意其担任香港西路营业部负责人。
三、确认香港西路营业部的营业地址为青岛市香港西路67号光大国际金融中心办公楼8层,营业部营运资金为500万元。
四、你公司应在本批复下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本批复到中国证监会领取《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并到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