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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证监局关于核准中证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设立青岛营业部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证监局关于核准中证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设立青岛营业部的批复
(青证监发[2008]38号)


中证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中证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关于设立青岛营业部的申请》(中证期办字[2007]第38号)及有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9号)、《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设立青岛营业部,该营业部名称为中证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青岛营业部(以下简称该营业部)。你公司应确保切实按照中国证监会要求,严格做到对该营业部“统一结算、统一风险控制、统一资金调拨、统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四统一”管理。

  二、核准该营业部负责人为雷洪志(身份证号码为420106196603280953)。你公司应确保切实加强对雷洪志关于期货市场法规政策及业务知识的培训。

  三、核准该营业部营业场所为青岛市香港中路6号世贸中心B座1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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