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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意见

  附件:1、阳泉市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工作方案

  2、阳泉市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任务分解表(略)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1:
阳泉市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工作方案

  一、评估工作的日程:

  (一)动员部署(2008年3月-4月)

  1、市语委召开全体委员及各县区领导工作会议,全面安排评估工作。

  2、各县区在市会议后,尽快召开本县区全体委员和各有关单位工作会议,全面安排评估工作。

  (1)加强各单位的组织领导,完善机构。

  (2)拿出迎评方案。

  (3)明确范围,确定必查、抽查单位。

  (4)确定大型标语牌的内容、地点(每个县区两块)。

  (5)办好各部门具体承办人及相关人员培训班。做到受检单位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6)依据评估指标体系分解任务,各单位进行资料、档案的准备。

  (7)及时将工作安排、机构组成、工作进展情况报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地点:市政府5楼521房间 电话:2293649)

  3、启动公务员、旅游业及公共服务行业的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凡本次评估所涉单位务于8月底前完成培训、测试工作。

  (二)宣传贯彻(2008年5月-6月)

  1、各县区要建成大型标语牌,并广泛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在全市营造“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良好氛围。

  2、各县区依据评估工作程序,对评估组实地检查的重点领域的项目进行认真自查整改。

  3、市语委办组织县区语委办及有关部门对全市社会用字进行全面检查,对不规范用字下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

  4、市、县两级语委办督察自查整改情况1-2次,对问题比较多的部门、单位重点督察。

  5、各县区语委在自评合格后写出自评报告,报市语委办。

  (三)申报评估(2008年7月)

  1、二类城市请省语委办和专家初评,三类城市市语委办组织专家初评,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初评合格后,市政府向合格县区颁发二类或三类城市合格牌匾,并下文确认。然后向省语委办提出评估认定申请,同时提供各县区的自查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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