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项活动的领导,决定成立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旭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伟锁(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办公厅副主任、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薛银拴(市建设局局长)
孙希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马庆华(市爱卫会专职副主任)
成员单位由城区政府、矿区政府、郊区政府、平定县政府、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建设局、市执法局、市交通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广电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市园林局的一把手组成。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薛银拴(兼),副主任:孙希平(兼)、马庆华(兼)。
领导组办公室除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外,还要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定期对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全市。
六、措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活动,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打造中国“鲁尔区”,建设太行明珠城的客观要求。我们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的重要切入点,从解决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切实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的制度。全面整治、综合治理,为群众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二)广泛宣传、全民参与。
各级领导要带头参与清洁工程活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搞好宣传报道工作,大张旗鼓地宣传群众、发动群众,使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的目的、意义、任务、目标和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环境的治理改造,让广大群众的身心在舒适的环境中得到愉悦,在优美的环境中受到熏陶和教育,进而引导人们形成讲究卫生、爱护环境、遵守秩序的良好习惯,不断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和广大群众的文明素质。
(三)落实责任、强化监督
为保证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活动的顺利开展,市领导组和办公室要采取巡查、暗查、抽查以及请人大、政协、新闻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等方法,对各单位承担的整治任务进行考评,验收。并将已完成项目、未完成项目及责任单位负责人向社会公布,做到严格纪律、严明奖惩,对整治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不顾大局、不办实事、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的领导要严肃处理。市、县(区)两级财政要加大对整治工作的投入,全力支持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的开展,以确保整治内容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