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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组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严肃查处越权审批矿业权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国家关于矿业权审批权限、出让方式等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清理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文件,坚决纠正违反法定权限和审批程序审批登记矿业权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对整合方案的编制和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落实整合矿种、整合矿区、参与整合的矿业权名单和整合后拟设置矿业权方案,加大工作力度,确保200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整合任务。

  三、工作安排

  “回头看”行动从2008年3月10日开始,到5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清查处理阶段(2008年3月10日至4月20日)。

  各县(区)要按照“回头看”行动目标任务要求,结合整顿规范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对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全面清查,对清查出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对领导批示、媒体披露、群众举报的重点问题,要进行专项整治。对无证勘查开采的,要予以取缔;对符合立案标准的,要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各县(区)要对清查处理和整合工作进展情况统一登记填表(见附件1和附件2),并于3月25日前向阳泉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组办公室报送清查处理和整合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及三年来矿业权转让情况统计,4月20日前报送“回头看”行动总结报告。

  (二)市政府检查验收阶段(2008年4月21日至5月4日)

  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检查验收组对各县(区)“回头看”行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标准见附件3)。检查验收后,将对检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对存在的问题,市政府将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省政府检查验收阶段(2008年5月5日至5月31日)

  根据山西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组《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08]19号)要求,省人民政府将组织检查验收组对我市“回头看”行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标准见附件3)。

  检查验收中凡因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存在矿产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严重、应当关闭矿山无正当理由未关闭、假借整合名义保留应予关闭的矿山、应缴的费用无正当理由未足额缴纳等情形之一,不能通过省政府验收,直接影响我市“回头看”行动验收的县(区),市政府将给予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及部门负责人通报批评,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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