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资金保障措施。各级政府要拓宽资金投入渠道,积极探索“企水结合、煤水结合、民办水利”新思路,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模式,鼓励企业投资,并享受其投资效益。对单村提引水工程可以承包、租赁、股份制等形式进行产权流转,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在工矿企业发达的乡镇要实行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办法筹集建设资金。对于列入达标示范乡镇的建设项目,在饮水安全规划范围内的,国补资金计划给予优先安排,对贫困乡村要给予政策倾斜。不在饮水安全规划范围内的项目,所需资金全部由受益乡、村、企业、个人筹集。县级财政要严格按照不低于省级安排资金额度20%的比例落实配套资金。同时引导受益群众积极投资投工,发动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5、管理保障措施。工程建设要抓好“项目责任书、项目行政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三落实,集中供水工程大力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和施工监理制,严把“工程设计、施工队伍、材料设备、工程质量、工程验收”五道关口,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工程管理要以有利于长期稳定运行为原则,把产权及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落到实处。要按照有关规定核定水价,足额征收水费或制定水费补偿措施。要研究制定工程长效运行的管理办法,保证管理人员工资及运行费用,实现工程的良性循环,永续利用。
6、激励保障措施。“十一五”后三年,对在达标乡镇创建活动中,经验收达到达标乡镇标准的授予“农村饮水安全达标乡镇”荣誉称号,同时市级将每年拿出30万元对组织措施到位、自筹资金到位、建设任务完成好、管理机制有创新、做出优异成绩的县(区)、乡(镇)主要领导,尤其是在拓宽筹资渠道、以煤补水、以工补水、民营办水、社会办水上有突出贡献的领导和个人给予重奖。
附件:阳泉市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领导组成员名单
二○○八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阳泉市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
王敬瑞(副市长)
副组长:
王学敬(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永珍(市水利局局长)
成 员:
刘志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任美福(市财政局局长)
张永忠(市卫生局局长)
王良义(市环保局局长)
张三锁(市国土资源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