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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饮水安全达标乡镇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4、资金保障措施。各级政府要拓宽资金投入渠道,积极探索“企水结合、煤水结合、民办水利”新思路,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模式,鼓励企业投资,并享受其投资效益。对单村提引水工程可以承包、租赁、股份制等形式进行产权流转,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在工矿企业发达的乡镇要实行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办法筹集建设资金。对于列入达标示范乡镇的建设项目,在饮水安全规划范围内的,国补资金计划给予优先安排,对贫困乡村要给予政策倾斜。不在饮水安全规划范围内的项目,所需资金全部由受益乡、村、企业、个人筹集。县级财政要严格按照不低于省级安排资金额度20%的比例落实配套资金。同时引导受益群众积极投资投工,发动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5、管理保障措施。工程建设要抓好“项目责任书、项目行政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三落实,集中供水工程大力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和施工监理制,严把“工程设计、施工队伍、材料设备、工程质量、工程验收”五道关口,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工程管理要以有利于长期稳定运行为原则,把产权及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落到实处。要按照有关规定核定水价,足额征收水费或制定水费补偿措施。要研究制定工程长效运行的管理办法,保证管理人员工资及运行费用,实现工程的良性循环,永续利用。

  6、激励保障措施。“十一五”后三年,对在达标乡镇创建活动中,经验收达到达标乡镇标准的授予“农村饮水安全达标乡镇”荣誉称号,同时市级将每年拿出30万元对组织措施到位、自筹资金到位、建设任务完成好、管理机制有创新、做出优异成绩的县(区)、乡(镇)主要领导,尤其是在拓宽筹资渠道、以煤补水、以工补水、民营办水、社会办水上有突出贡献的领导和个人给予重奖。

  附件:阳泉市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领导组成员名单

  二○○八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阳泉市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
  王敬瑞(副市长)

  副组长:
  王学敬(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永珍(市水利局局长)

  成 员:
  刘志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任美福(市财政局局长)

  张永忠(市卫生局局长)

  王良义(市环保局局长)

  张三锁(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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