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时段(5月至9月底):重点是确保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主要任务:一是针对雨季汛期暴雨、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把煤矿、非煤矿山、隧道和其它地下设施,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胁的露天采场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病险水库、河道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项防范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它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监控,制定应急防范预案。二是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等夏季事故易发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抓住容易引发事故的隐患,加大治理力度。煤矿要重点防瓦斯、防透水;非煤矿山要防冒顶、防爆破伤害;化工厂、加油站、危货运输要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建筑施工要防坍塌垮塌;道路交通要防超载、超限、超速。三是加强对宾馆、饭店、商(市)场、旅游景点和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妥善解决,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三时段(10月1日至12月底):重点是确保煤炭、电力等安全供应,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主要任务:一是坚决查处生产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的“三超”行为,加大对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以掘代采、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非法生产销售火工品、烟花爆竹等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企业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道路交通防滑、防雾等措施。三是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企业、政府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九、总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坚持安全发展,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也是为“两会”和奥运会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的需要。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政府、部门监管主体责任和“一岗三责”制度,必须组织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根据区域、行业实际,制定本县(区)、本行业和本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在3月10日前向市安委办上报领导组织、工作机构和具体工作方案,同时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做出具体安排部署,并贯彻落实到基层。各生产经营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治理措施,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落实企业法定代表(实际控制人或业主)、管理指挥人员、各车间、班组负责任人以及各岗位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紧紧抓住薄弱环节,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工作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确保隐患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治理。发现一般隐患要由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立即整改,如实填写《隐患排查及治理报告表》,每月10日前上报有关部门;发现重大隐患要由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措施,限期整改处理,并及时报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