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物品方面要重点排查治理作业现场、管理、运输、使用等环节存在的隐患以及“四超”、“三违”等问题,严厉打击私制、私藏、私运、私自买卖和使用爆炸物品的非法违法行为。
道路交通方面要重点治理超载、超限和非法载客等行为,突出抓好雨、雪、雾等恶劣天气的交通管制,科学设置交通安全标识标牌,严肃查处无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规违章行为。
公路桥梁方面要重点排查治理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情况复杂路段、跨河大桥、特大桥梁等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对危险路段要设立警示标志,对带病运行的桥梁要实行动态监控。
建筑施工方面要重点排查治理房屋市政、公路、铁路、水利、通讯、电力等工程施工方面的安全隐患,重点落实建设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和工程设备检测检验制度,加大危房鉴定力度,整治改造各类危房。
公众聚集场所方面要重点排查治理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坚持重大火灾隐患三级监管制度,对消防不合格单位要坚决停业整顿、限期整改。
其它行业领域方面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八、重点时段
第一时段(3月至4月底):重点是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主要任务:一是抓紧整改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遗留的隐患和问题,能短期内完成整改的,要在3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资金、期限,确保彻底整改;同时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的分级监控管理。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抗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针对春季用煤用电增加、春运高峰等因素,认真组织好煤炭、运输、电力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安全管理,加大打“三非”、反“三违”、治“三超”力度,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三是严把企业特别是矿山企业复工复产检查验收关,严禁未经复工检查擅自动工,严禁未经复产验收私自恢复生产,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严格督查已关闭的矿井,防止死灰复燃,盗采国家资源;督促已复工复产的企业必须执行三大规程和行业标准,严防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力度,消除各类隐患;全面排查道路交通运输方面的隐患,确保春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