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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天然气推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天然气推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阳政办发〔2008〕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营以上企业:

  《阳泉市天然气推广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阳泉市天然气推广工作实施意见

  为加快清洁能源推广步伐,提高我市清洁能源利用率,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降低能源消耗,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实现各项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广清洁能源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增加,居民消费结构快速升级,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对资源、能源的需求持续增加,环境压力越来越大,能源已成为当前和今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因此,清洁能源推广和应用不仅是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和有效途径。全市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清洁能源推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清洁能源推广应用作为转变我市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举措,切实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达到能源消费多元化、改善空气质量、提升城市品味、改善投资环境、提升产业集中度的目的。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清洁能源利用率为核心,以净化城市空气为目的,以我市耐火材料、铸造、粉末冶金、有色金属、客运汽车、民用等范围内应用、推广为依托,抓住当前经济结构调整的有利时机和创建国家园林绿化城市这一契机,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采取有效的综合整治措施,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完善政策、法规,创新机制,强化管理,以清洁能源的有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2008年天然气推广工作的重点是客运汽车改装、出租车更新换代直接购置双燃料车和耐火材料行业优先改用天然气;2009年的重点是规划范围内的陶瓷、铸造、粉末冶金、有色金属行业和商业、民用实行有计划地气改工作。到2010年形成年供气量1.5亿立方米,门站(含天然气压气母站)1座,汽车加气子站6座,中压输气管道28公里,公司机关及调度中心1座,总建筑面积1754.7米。到2020年天然气居民气化户数达到1.15万户,居民气化率达到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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