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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法制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考核指标的通知


  (一)各县(区)政府法制办每季度向本级政府报告政府法制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3分)

  (二)各县(区)政府法制办每季度向市政府法制办报告政府法制工作情况、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小结。(3分)

  (三)建立政府法制工作登记备案制度,各项工作有据可查。(3分)

  (四)积极完成市政府法制办在本年度安排的其他有关工作,并及时报告完成情况。(2分)

  附件2:
2009年市直各单位政府法制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考核指标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府法制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全面完成今年政府法制工作任务,制定如下考核指标:

  一、做好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工作(14分)

  (一)在本部门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班、报告会等形式,强化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建设的决定》的学习宣传工作。(5分)

  (二)全面总结五年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情况。(5分)

  (三)培养本系统、本单位法律人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行政执法监督和疑难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提供咨询意见。(4分)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14分)

  (一)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相关制度。(5分)

  (二)在本系统、本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档案。(5分)

  (三)加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工作,依法报备本单位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4分)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12分)

  (一)拟以市政府或者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形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报送前经本单位法制机构把关审核。(5分)

  (二)拟以本单位文件形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发文前经本单位法制机构把关审核。(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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