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成立山东省草场虫害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省畜牧兽医局指挥部)。负责指挥全省草场虫害应急防治工作。指挥由省畜牧兽医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省畜牧兽医局办公室、计财处、畜牧科技处、饲料处、省政府草场防火办、等有关处室(单位)主要领导。
省畜牧兽医局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专家组。办公室设在省草场防火办公室;专家组以根据草场虫害发生的不同种类,从山东农大、青岛大学、省农科院、滨州职业学院、东营职业学院等有关专家和基层科技人员组成。
各市、县(含市、区,下同)畜牧主管部门也要相应成立草场虫害防治指挥机构,负责本级应急防治预案的制定和实施。
2.2 职责
2.2.1指挥部:贯彻落实农业部和省政府关于草原(场)虫害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重大行政措施和安排部署;指导各地的草场虫灾防治工作;研究、协调、解决草场虫害处理过程中的问题,研究、解决市级指挥机构的请示和应急需要,帮助调集所需人员、物资和设备。督促制定并审定草场虫害防治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协调落实草场虫害防治工作经费;批准启动或解除实施省草场虫害防治工作应急预案。
2.2.2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草场虫害防控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2.2.3专家组:负责草场虫害灾害的调查、评估和分析,提供技术方案,提出应对建议和意见,开展相关科学研究。
2.2.4局办公室:负责向省政府、农业部报告情况和向相关市通报情况公文的审核工作。
2.2.5计财处:根据指挥部意见和处理需要,协调农业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及时筹措和拨付草场虫害资金。
2.2.6饲料处:负责组织提供草场虫害灾害发生区草场资源分布和相关资料,核实受害面积。
2.2.7畜牧科技处:根据草场虫害发生的不同种类,组织有关专家和科技人员,开展科学研究,提供技术支持和科技支撑。
3.预警和报告制度
3.1 信息监测
草场虫害应急防治预警信息主要来源于重点草场区域监测网络、各市和县区市发生草场虫害情况的传真、电报、报告等。在重点草场区和生态功能区依托各级草地监理站,通过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落实监测人员,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对草场易发事件进行全天候监测,以及时发现和掌握草场虫害苗头性问题,在遇到重要情况时可采取有效措施紧急处置并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