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加强草种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

  省里已成立草种质量检测中心。有条件的市和县(市、区)应尽快建立草种检测检验机构,并且配备必要的设施和仪器设备,尽快开展工作。各地要制定并组织实施草种质量年度抽检计划,实行定期定点例行监测和动态监测相结合,将重点地区的牧草、绿化与花卉草、中药材等重点草种和重点企业纳入重点监测计划内。要加强草种市场的调查,了解和掌握各地草种市场分布、质量优劣、销售动态和服务状况,及时预警,防止不合格草种流入市场。
  四、加强草种执法队伍建设
  要加强草种执法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专职执法机构,改进执法手段,完善执法设备,加强草种执法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凡是有草种生产经营的市、县(市、区)畜牧行政主管部门都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的草种行政管理、执法和技术服务工作。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附件:1、国家和省确定的主要草种目录
  2、山东省草种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情况统计表

  二00六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1:
  国家和省确定的主要草种目录

国家确定的主要草种

苜蓿、沙打旺、锦鸡儿、红豆草、三叶草、岩黄芪、柱花草、狼尾草、老芒麦、冰草、羊草、羊茅、鸭茅、碱茅、披碱草、胡枝子、小冠花、无芒雀麦、燕麦、小黑麦、黑麦草、苏丹草、草木樨、早熟禾

 

省里确定的主要草种

墨西哥玉米、冬牧70黑麦



  附件2:
  山东省草种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情况统计表

单位或个人

 

生产(或经营)时间

是否办理营业执照

经营品种

草种许可证

建议是否

核发或换发许可证

 

发证时间

 

发证单位

 

编号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