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因生理原因或突发事故需要缓试的考生,本人向区县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由区县教育局于6月9日集中进行一次补考,补考办法同正常考试。
(4)考试工作结束后,各区县要对考生成绩进行认真汇总,将全部考生测试成绩软盘于考试结束当天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装袋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为加强对考试工作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区县要成立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严密的组织领导体系,明确责任,切实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考试工作以区县为单位,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各区县须于考试前将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意见(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办法、秩序册、领导小组名单)报市教局。考试工作结束后,要对考试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总结报告于6月30日前上报。
2、严密考试程序,严肃考试纪律
各区县要制定体育考试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和有关考场纪律、考务人员守则、考生守则等制度。要选调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教师或行政人员参加考务工作,并做好岗前培训。考场要实行封闭管理,严格验证制度,考务人员要持证进入考场,考生持准考证依次入场参加考试。各点记录员要当场宣告考生成绩。记录学生成绩一律用圆珠笔填写。因记录有误,考生成绩需要改正时,必须由考点负责人和记录员同时签字生效,否则成绩判为零分。各考点要设体育考试检录处和总记录处,检录处负责考生组织及考生考试号码的校正工作,总记录处负责学生成绩的查对工作,并计算出每个考生的总成绩。
对违犯考试纪律的考务人员,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对违犯考试纪律的考生,当场取消考试资格,体育成绩判为零分。考试过程中市教育局将成立检查小组,对各区县体育考试工作进行检查,并设咨询监督电话:2773106 6287004。各区县也要设监督电话,在每一考点将市、区县监督电话一并张贴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凡未张贴公布的,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
3、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工作
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学生人身安全。农村学校体育考试一般应在乡镇范围内组织,积极创造条件,实行考务人员送考下乡,使学生就近考试;各考生毕业学校应完善体检制度,要特别重视对学生进行心肺功能的检查,要教育学生和家长实事求是,不能隐瞒疾病,消除不安全隐患。各考生毕业学校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学生体育考试的组织工作,确保学生交通和饮食安全。各考点要配备医护人员,考务人员要维持好考场内秩序,确保学生在考试中的安全。对在体育考试中不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和要求,造成学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4、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