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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安全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安全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淄教督字[2008]1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为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春节和省“两会”及全国“两会”期间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安全稳定,让广大师生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淄安办明电[2008]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故隐患整改工作通知》(淄安办发[2008]3号)和《关于切实做好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工作的通知》(淄安办发[2008]7号)等要求,经研究,决定从今年1月22日到2月1日,在全市中小学开展10天的学校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本单位开展学校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和督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
  二、这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检查各单位安全监管职责到位情况;春节和省“两会”期间学校安全工作安排部署情况;“两严、七盯、四派驻”工作落实情况;排查治理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监控情况;学校安全应急值守,应急救援预案和器材配备情况等。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时限、资金和监控措施。
  三、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这次检查活动,同时对学校周边安全隐患(如:加油站、化工厂、烟花爆竹生产厂等)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各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督查、抽查和暗访等形式,督促各学校进行严格检查,消除监管和检查死角,确保省、市政府做出的部署和确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不断增强重点领域的安全防范能力,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市教育局将于近期对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请各单位将学校安全专项检查情况及有关表格,于今年2月1日前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联系电话:3188937,邮箱:yuanzx@zbedu.net

  附:1、《尚未整改重大安全隐患统计表(校内)》(略)
  2、《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及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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