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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财政局、太原市民政局关于提高六城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太原市财政局、太原市民政局关于提高六城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并民〔2008〕63号)


六城区民政局、财政局: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2008】第144期会议纪要精神,因自来水价格调整,决定将六城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元,从2008年9月1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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