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充分利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要增强调解意识,坚持把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主要手段,在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活动中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结合4月份开展的信访宣传月活动,对上访人和接访人行为进行双规范。要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引导群众互谅互让、平等协商,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要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和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引导群众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从实际出发考虑问题,妥善解决矛盾纠纷。
(四)充分利用职能部门的作用,搞好学校周边环境排查整治。要加强与公安、消防、工商、文化部门的协调沟通,形成顺畅有力的联动机制。通过开展排查整治活动,切实改善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环境,进一步健全校内安全防范机制。努力做到学校周边无违章建筑;道路安全设施健全,交通秩序井然有序;无违法摊点和无证无照流动商贩;无非法经营的专刊店、音像店、电子出版物经营点、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和网吧;学校周边煤、油、气、电设备完好和安全;学校周边出租屋、流动人员和暂住人口管理规范。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两个排查”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尽快动员部署,迅速展开工作。各区县教育(教体)局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尽快对“两个排查”活动作出具体部署,并抓紧组织实施。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搞好宣传发动。要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切实把“两个排查”活动动员好、部署好、组织好、落实好,确保“两个排查”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严格落实责任。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切实把抓好“两个排查”活动的责任落到实处。对于该排查出的问题没有发现,或者发现了没有及时解决而酿成群体性事件、刑事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对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四、“两个排查”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4月下旬)。各单位要对集中开展“两个排查”活动作出部署,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两个排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要把宣传发动群众作为组织开展“两个排查”活动的重要环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面对面地进行宣传发动,真正使“两个排查”活动有关要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摸底排查阶段(4月下旬、5月份)。摸底排查工作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把地区排查、系统排查有机结合起来。要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横到边、竖到底。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深入分析学校周边社会治安形势,认真排查治安乱点、突出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把治安混乱的区域、部位、场所及导致治安状况混乱的原因搞清楚。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逐件逐项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切实做到对各类矛盾纠纷底子清、情况明,为开展好调处整治阶段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各区县、学校要在5月底前将摸底情况填表上报市教育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