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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教育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4、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各区县教育(教体)局要集中组织师生开展“教育法律法规宣传一条街”活动,督促乡镇教育管理部门和农村学校利用集市等人员比较集中的时机,组织师生上街宣传。要集中采取张贴悬挂标语、挂图、口号,利用广播、板报,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向全社会进行深入宣传,突出素质教育主题,使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5、加强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工作。淄博教育信息网和《淄博教育信息》将加大教育法律法规宣传方面信息的编发力度,并向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重点报送,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推荐好的做法和经验。各单位要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集中开展多形式、多角度、广泛深入的新闻报道活动,为教育法律法规宣传营造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今年是素质教育工作制度落实年,也是全市“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教育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活动既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现实需要,也是“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立足实际,把今年的教育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与集中推进“法律进学校”有机结合起来,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落脚点,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二)深入动员,广泛参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广泛深入地进行动员发动,充分调动所属单位和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每个单位、每位师生参与到教育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中,形成人人学习教育法律法规,人人参与教育法律法规宣传的浓厚氛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整合宣传、督导室及其他相关科室的力量,共同做好教育法律法规宣传,同时,协调争取区县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部门支持参与宣传活动,形成宣传合力。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从“法律进学校”集中推进年的整体布局考虑,从全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大背景考虑,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在坚持全面宣传教育法律法规的同时,突出宣传“法律进学校”活动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相关政策精神。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紧密联系本地区、本学校的工作实际,紧密联系本地区、本单位素质教育实际,紧密联系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学生的思想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增强教育法律法规宣传的实效性。
  各单位要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市教育局宣传科,并于5月10日前上报教育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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