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篆刻:尺寸不超过40×69cm或35×138cm,书法字体不限。
摄影:尺寸不超过60×60cm。
3、声乐比赛项目分三组(合唱、重唱、独唱);器乐比赛项目分两组(合奏、独奏);舞蹈比赛项目分三组(群舞、双人或三人舞、独舞、)戏曲、相声小品人数不限。
声乐:合唱或表演唱(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重唱(含伴奏人数不超过5人,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独唱(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器乐:小合奏(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独奏(含伴奏人数不超过3人,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舞蹈: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节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双人舞或三人舞(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独舞(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戏曲、相声小品:人数不作限制,节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
已参加过市教育局组织的比赛的节目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4、报送节目的要求
书法、绘画、摄影作品数量不限。
声乐、器乐、舞蹈每区县每组别限报节目5个。
戏曲、相声小品每区县每组别限报节目3个。
市直学校每组别限报2个节目(作品)。
5、节目报送时间
各区县及市属学校节目参赛登记表(电子表格用EXCEL及书面表格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于5月30日前报市局体卫艺科。
五、节目评奖
各项比赛根据报送节目的数量、质量,各设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特教组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获奖学生颁发获奖证书。根据各单位艺术节开展情况及各项比赛获奖情况评选优秀辅导教师,颁发证书。
六、优秀组织奖
本届艺术节继续评选优秀组织奖。各区县、市属学校将本单位活动方案和艺术节工作总结于5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同时各区县可推荐艺术节活动组织好的高中学校1所、初中(农村、城区)学校各1所、小学(农村、城区)学校各1所,参加全市优秀组织奖的评选,并将各学校艺术节活动方案和开展艺术节工作总结随区县材料一并上报。市教育局将对在本届艺术节中重视程度高、方案设计新颖合理、能体现中小学生特点和素质教育要求、工作开展好和学生获奖节目多的区县、学校颁发优秀组织奖。不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的单位,视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优秀组织奖的评选。
七、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