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托幼机构手足口病等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托幼机构手足口病等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市属各学校:
  目前,手足口病等夏季传染病进入高发季节,为做好我市手足口病等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现就加强我市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手足口病等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
  夏季传染病病原体复杂,病种繁多,尤其是引起手足口病的肠道病毒种类多,传染性强,易在学校、托幼机构引起暴发和流行。各区县卫生局、教育(教体)局、各医疗卫生单位、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切实落实各项措施,共同做好学校及托幼机构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
  二、做好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处理
  市及各区县疾控中心要积极开展手足口病等夏季传染病疫情监测工作,密切注视疫情动态,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监测,对疫情资料及时进行分析,掌握本辖区各种传染病流行范围、强度和影响流行的主要因素。根据传染病预警信息系统要求,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 加强对早期聚集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及防控处理工作。对学校上报的传染病疫情要及时组织调查,与学校共同处理好疫情,切实落实传染病隔离、学生晨检、健康教育、教室通风、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
  三、加强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
  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做好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临床医师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做好疫情的网络直报工作。发现传染病病人,立即按要求进行隔离治疗,严格消毒制度,切实落实各项控制措施,防止医院内感染发生。临床医师在诊疗过程中仔细询问流行病学史,一旦发现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病人聚集现象,尤其是发生在学校和托幼机构的聚集病例,要按规定及时向辖区内疾控机构报告,并积极配合疾控机构作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四、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晨检制度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