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抽样乡的档案材料
1.按照《山东省2008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县市区自评汇总表》填报的乡有关自评报表。
2.乡初中、小学(按乡中心小学、完全小学、教学点分类列出)名单,其中评估指标B9校舍用房、B10实验教学仪器设备、B11现代教育技术设备达标的学校名单,单独分别列出。
3. 乡学校分布图。
四、抽查学校的档案材料
1.根据实际情况,有条件的学校可提供学校情况简介。
2.与此次督导指标内容有关的学校校产、教育教学、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等有关档案资料。
注:为便于查阅,请各市、县、乡、校将有关材料分类、集中放置。
附件2
2009年教育工作综合督导确定重点抽查单位办法
确定重点抽查县、乡,采用分层随机抽签办法,确定重点抽查学校,采用分类随机抽取办法。具体办法如下:
一、确定重点抽查县。原则上由省督导团按照各市报省的所辖县的自评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编号,并从中间将县数平均分开(单数的向前入),由市分管秘书长从前二分之一和后二分之一的县中分别随机抽取1个县,经督导分团确认后,作为该市2009年教育工作综合督导重点抽查的2个县。
二、确定重点抽查乡。由重点抽查的县将所辖乡按照经济教育综合水平由高到低排序编号,并从中间将乡数平均分开(单数的向前入),由分管副县长或县长从前二分之一和后二分之一的乡中分别随机抽取1个乡,经督导分团确认,作为该县2009年教育工作综合督导重点抽查的2个乡。
三、确定重点抽查学校。由市、县、乡提供学校名单,督导组从中抽取。届时,市、县将属本次督导检查范围的县直所有学校名单提供给督导分团;抽查的乡要将全部初中和小学(按中心小学、完全小学、教学点分类列出)名单(其中评估指标B9、B10、B11达标的学校,要单独分别列出)、乡学校分布图,提供给到乡督查的督导组。
附件3:
2009年教育工作综合督导各分团
在市县主要活动安排
时间
| 主要活动
| 主要参与者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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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各分团到达第一个市。在与市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见面会上,按程序由市分管秘书长抽签,确定重点抽查的2个县。市向督导分团提供市自评报告等有关材料、档案资料。
| 各分团成员。市政府分管领导、教育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市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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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天
| 上午,按照分工开展工作。主要活动:
综合组、师资与办学条件组:同市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座谈,查阅有关档案资料;综合组检查教育督导制度建设情况。
教育经费组:查市教育、财政、地税、国税等有关部门的教育经费账表。据需要到相关县查整改,晚饭前赶到抽查的第一个县。
| 各分团成员。
市政府分管领导,市教育、人事、财政、国税、地税局负责人,联络员。其中财政局负责人要有2人,1人参加座谈,1人负责协助经费组核查有关账表。
| 晚上,根据需要,副团长召集各小组长碰头会,了解一天的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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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各分团到达第一个县,在召开与县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见面座谈会后:
综合组:督查县中等职业学校和县直初中、小学各1所;查阅档案资料。
师资与办学条件组:抽查县直小学、初中、高中各1至2所。
教育经费组:若未到相关县查整改,即随团同行。查阅县档案资料、账表。
| 各分团成员。
县政府分管领导,教育、人事、财政、国税、地税局负责人,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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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天
| 上午,督导分团成员集合,抽签确定重点抽查的2个乡,即开展工作。主要活动:
综合组:上午与县政府领导及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座谈后,检查教育督导制度建设情况;查阅档案资料。下午到1个乡,抽查农村初中、完全小学、教学点各1至2所。
师资与办学条件组:上午、下午各查1个乡,在每个乡抽查初中、完全小学、教学点各1至2所。
教育经费组:全天走访县财政、地税、国税、教育(核算中心、资助中心)等部门,查阅教育经费账表。
下午,各分团根据实际情况,6点前赶到第二个县或返回市驻地。
| 县政府分管领导,县教育及教育核算中心、资助中心和人事、财政、国税、地税局负责人。其中县财政局负责人要有2人,1人参加座谈,1人负责协助经费组核查有关账表。
联络员。
| 当晚住市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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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天
| 抽查第二个县。上午,抽签确定抽查的2个乡,即按照分工开展工作。
各组工作程序及活动同第一个县第二天。
(在莱芜市执行第四天程序)
| 各分团成员。
市有关负责同志。
第二县有关人员(同第一县)
| 当晚住市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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